习水耀虹广告有限公司

习水耀虹广告有限公司、习水县天合煤矿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330执5238号 习水耀虹广告有限公司、习水县天合煤矿: 关于习水耀虹广告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习水县天合煤矿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30143.52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将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5466.32元支付申请执行人习水耀虹广告有限公司,其余利息等申请人习水耀虹广告有限公司表示自愿放弃。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