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飞松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市新国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安徽飞松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皖1323执3659号 徐州市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安徽某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徐州市某有限公司与安徽某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0900元,其中,受理费400元,执行费500元。至此,徐州市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5)皖1323民初154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