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夯腾创展机电有限公司

武汉夯腾创展机电有限公司、某某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鄂01执1850号 申请执行人武汉夯腾创展机电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洪山区和平乡武青三干道旁1幢3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 武汉夯腾创展机电有限公司与***合同纠纷一案,武汉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8月3日作出的(2018)武仲裁字第000001412号仲裁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武汉夯腾创展机电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立案执行。 因被执行人***住所地位于武汉市黄陂区,为统筹执行需要,经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武汉仲裁委员会(2018)武仲裁字第000001412号仲裁裁决执行一案由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执行。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和本案有关案卷材料后,通知有关当事人。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陈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