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交投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交投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某某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甘0702执1321号 申请执行人:张掖交投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张掖市甘州区民主东街32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00MA731RU37W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甘肃金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汉族,1989年1月25日出生,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住本区。 申请执行人张掖交投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甘0702民初10023号民事调解书,其内容为:被告***返还原告张掖交投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借支款37245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案件受理费731元,减半收取365.50元,由被告***负担。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张掖交投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偿还申请人张掖交投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借款37610.5元,被执行人***已支付3000元,下剩34610.5元,***保证于2022年8月30日前全部付清。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张掖交投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以“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申请撤销本案的执行。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一款(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2)甘0702执132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