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开原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6)辽1282执407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某甲公司与被执行人某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2025)辽1282民初4151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某乙公司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某甲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某乙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某乙公司已履行完毕,此案已结案。
本院认为,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2025)辽1282民初4151号民事裁定书申请执行的内容已经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64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2025)辽1282民初4151号民事裁定书申请执行的内容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审判员***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