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5)冀0706执保113号
民商事审判团队:
关于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中国某某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5年08月28日立案执行,现已按照申请线索额度冻结别申请人银行账户,实际冻结金额9181363.76元,该案保全完毕。
请你方告知双方当事人保全事项及冻结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1日,如需续行保全,请在到期日届满15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如不提造成的轮候冻结、自动解除冻结等后果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院印)
二〇二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