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陕0502执保2978号
关于申请人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渭南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4)陕0502财保205号民事裁定书实施财产保全,2024年12月24日已对被申请人渭南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8603211.946元限额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一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承办人***
?二0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