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中安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皖08执434号
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中安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安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建设工程设计费11550000元和本案执行费78950元。执行过程中,本院作出(2021)皖08执434号执行裁定,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1628950元,其中11550000元已作为执行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另78950元作为被执行人承担的执行费用。现本院(2021)皖08民初28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