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与金乡华东材料有限公司鱼台分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鲁0827执1714号 关于金乡某有限公司鱼台分公司与山东某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山东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已履行(2025)鲁0827民初795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