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盐亭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6)川0723执1004号
***、焦作市黄河华龙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盐亭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川0723民初86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焦作市黄河华龙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划拨被执行人焦作市黄河华龙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13,211.38元,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款501545.92元,其中本金480,000元,2025年2月26日至2026年4月23日的利息16,757.92元,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4月23日的迟延履行金4788元,本院追缴案件受理费4250元,收取执行费7415.46元。据此,***依据(2025)川0723民初862号民事判决书享有的债权得到全部实现,本案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二〇二六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