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献县鑫蕊建筑器材租赁站;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5)冀0602执1406号 关于献县某站申请河北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冀0602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5年10月31日扣划被执行人河北某有限公司名下的存款XXXX元,并向申请人发放完毕。 本院认为,河北某有限公司已将本院作出的(2025)冀0602民初XXX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5)冀0602执1406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