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藏0202执74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2年1月19日出生,现住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雪强路电力安居对面。
被执行人:***,男,汉族,1962年12月20日出生,现住四川省蒲江县。
被执行人:***,男,汉族,1962年12月20日出生,现住四川省蒲江县。
被执行人:广西远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玉林市玉州区。
***申请***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藏0202民初63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1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藏0202民初63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次仁多吉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书记员 贵桑旺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