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新宇瑞霖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民事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桂0503执保271号 立案庭、广西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新宇瑞霖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保全申请人广西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被申请人广西新宇瑞霖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依据(2023)桂0503财保1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院于2023年5月25日向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解除被申请人广西新宇瑞霖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向海大道以北、机场路以西30817.53㎡(折46.23亩)工业用地使用权[批准用地文号:北海市土出字2020023号]的查封。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3年5月30日依法办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2023)桂0503财保1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的保全事项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