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甘肃锦鸿天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5)甘0502执2320号 甘肃某有限公司、某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2025)甘0502执2320号甘肃某有限公司与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甘0502民初110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即被执行人某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甘肃某有限公司工程款、利息、垫付的案件受理费等合计2616400元。执行中,本院已扣划被执行人某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存款2644964元。因本案申请执行人甘肃某有限公司在(2024)甘0502执2597号吕某与甘肃某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属于被执行人,故其中320338元由(2024)甘0502执2597号吕某与甘肃某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申请执行人吕某领取,并由吕某缴纳(2024)甘0502执2597号案件的执行费3737元。其余2324626元中的2296062元由本案申请执行人甘肃某有限公司领取,剩余28564元用于缴纳本案执行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