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临洮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甘1124执2316号
申请执行人:临洮县玉井镇***煤炭二级配送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1124MA74K1W842,住所地临洮县玉井镇店子街。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临洮县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124710277362B,住所地临洮县北大街13号。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临洮县玉井镇***煤炭二级配送点与被执行人临洮县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1014元,其中:煤炭款20646元、执行费210元、案件受理费158元。执行中,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1014元,本院将案款20646元转付申请人,执行费、案件受理费转至法院专户。至此,临洮县玉井镇***煤炭二级配送点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甘1124民初197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