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3)川0184执3136号
四川某某设施有限公司、四川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我院(2023)诉前调确854号民事裁定书,于2023年11月15日立案受理四川某某设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案。执行标的24,010.96元,执行费260元。执行中,被执行人自行给付申请执行人24,010.96元,并已将执行费260元转账到本院案款专户,执行费已上缴国库。现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