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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创新威特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与沅陵县广播电视台合同纠纷恢复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中方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湘1221执恢244号 申请执行人长沙某某威特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某某县广播电视台: 本院于2024年8月15日立案恢复申请执行人长沙某某威特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某县广播电视台合同纠纷一案,向被执行人发出恢复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沅陵县人民法院已生效的(2019)湘1222民初141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支付550000元货款本金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缴纳7900元案件执行费至本院。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利息,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现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