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东汽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德阳东汽建设置业有限公司、德阳中德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川06执489号
申请执行人:德阳东汽建设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金鱼镇鹄鸣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3205253570A。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德阳中德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和新镇***9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MA63NGWA5Y。
法定代表人:龙宪林。
德阳东汽建设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德阳中德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一案[执行依据:(2019)德仲裁字第166号裁决书],本院已立案受理。为有利于该案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德阳东汽建设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德阳中德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一案[执行依据:(2019)德仲裁字第166号裁决书]由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审查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程鹏
审判员高正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