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永盛建筑有限公司

林州市永盛建筑有限公司;昆明工程勘察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云2901执4942号 昆明某公司、林州市某有限公司: 关于昆明某公司与林州市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5)云2901民初2133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标的:工程款1001519.38元,以及该款项从2025年3月14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1%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保全费5000元。本院于2025年9月1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到位执行款1027985.16元(包含工程款1001519.38元,以及该款项从2025年3月14日起至2025年9月1日按年利率3.1%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14630.41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6835.37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12585元。至此,(2025)云2901执4942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