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鲁0104执3555号
申请执行人江西恒方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齐鲁之门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2023)鲁0104民初112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山东齐鲁之门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3年6月26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被执行人山东齐鲁之门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2023)鲁0104民初1129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