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晟源石化有限公司;重庆耐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完毕通知书
(2026)川0182执17号
某甲公司、某乙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彭州市人法院作出的(2025)川0182民初2142号民事判决书,于2026年1月5日立案某甲公司申请执行某乙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106727元及其他费用,执行费1500.91元。执行中,本院已将案款及其他费用共106913.42元全部转至申请人账户,执行费1500.91元已上缴财政。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