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威海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某某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1003执恢107号
申请执行人威海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初佳丽,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81年12月5日生,汉族。
申请执行人威海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2015)**商初字第6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给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标的39709.61元,并负担执行费428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2015)**经商初字第6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