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韩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581执保84号
芝阳法庭:
关于申请人韩城市晨钟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你庭移送的(2021)陕0581民初247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我局已解除对被申请人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以1393235元为限的冻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以解除保全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