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知书
(2025)豫08执56号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修武县自然资源局:
申请执行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修武县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于2025年9月26日自愿达成了长期履行和解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1号)第三项的规定中明确的关于和解长期履行案件的报结的问题,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的,可以以终结执行方式报结。本院依法于2025年9月30日终结了本案的执行程序。如果在和解履行期间因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