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某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811执保270号
焦作市**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审理你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你于2021年6月17日向本院申请财保全。本院于2021年6月17日作出(2021)豫0811民初281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因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保全完毕。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