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信卓创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某某、天津某某创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执 保 裁 定 书 (2020)津0114执保300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天津**创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天津**创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依据本院做出的(2019)津0114民初17367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120000元或其他等额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执行员  ***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