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002执2599号
申请执行人威海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统一路。
法定代表人:张师程,总裁。
被执行人李爱真,女,1978年4月2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嘉祥县纸坊镇。
被执行人李晶晶,女,1986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嘉祥县纸坊镇。
被执行人赵秀书,男,1978年2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嘉祥县纸坊镇。
被执行人高纪坡,男,1980年7月1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嘉祥县仲山镇。
被执行人宋新相,男,1987年1月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嘉祥县纸坊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威海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晶晶、赵秀书、高纪坡、宋新相、李爱真委托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案外人张春美向本院交付了**元执行款,该款项扣除执行费**元,余款**元已过付给申请执行人,后申请执行人放弃对余款执行,故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18)鲁1002民初149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