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绿城星际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与杭州绿城星际建设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浙0110民初17676号 原告:***,女,1988年7月2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三门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杭州绿城星际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333号金桂花园6-8幢一楼。 法定代表人:***。 本院于2019年10月8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杭州绿城星际建设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9年12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杭州绿城星际建设有限公司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对被告杭州绿城星际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4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