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固强电缆桥架有限公司

潍坊固强电缆桥架有限公司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鲁0782民初6696号 原告:潍坊固强电缆桥架有限公司,住所地:潍坊经济开发区玉清西街8121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被告:***,男,1974年1月10日生,汉族,住诸城市。 原告潍坊固强电缆桥架有限公司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9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9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提出撤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潍坊固强电缆桥架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26元,减半收取263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