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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8)浙1003执58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宝丰县五星石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