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稳强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稳强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南京飞雄海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京海事法院
保 全 事 项 完 成 通 知 书
(2021)苏72执保365号
申请人江苏稳强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南京飞雄海运有限公司、武兆云通海水域打捞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6日作出的(2021)苏72民初99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南京飞雄海运有限公司、武兆云银行存款65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现已完成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查询,实际控制被申请人南京飞雄海运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8.23元;武兆云名下银行存款1264.24元;轮候查封被申请人武兆云名下坐落于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北岭路289号武家嘴新村33号不动产一处。现将回执材料复印交至该案的案件承办人。至此,本案保全工作完毕。
附:保全材料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