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稳强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稳强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宁波聚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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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波 海 事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72执362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江苏稳强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聚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海事海商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执行款已交申请执行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2021)浙72民初406号案民事调解已经执行完毕,特此结案。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