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412执保2021号
扬州市万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扬州市万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苏***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7日立案执行,保全标的5260000.00元。执行过程中,依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冻结了被保全人江苏***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南京银行常州分行账户,实际冻结金额4689555.84元,冻结截止2021年12月1日,因申请保全人未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