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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韦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6)苏0413执114号 常州某公司、江苏某公司: 关于常州某公司与江苏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29867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38565.67元,其中,本金629867元,执行费8698.67元。本院已于2026年3月18日将该款支付给常州某公司,常州某公司放弃剩余款项的执行。至此,常州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5常仲调字第0475号仲裁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