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113执5972号
李才新、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才新与被执行人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为(2021)观劳人仲调字第3118号调解书,本院于2021年12月14日立案执行。执行中,本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当事人缴费通知书,之后申请执行人到我院证实已收到被执行人支付的案款38000元整,执行费500元已缴纳。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允
书记员熊重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