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结案报告
(2024)陕0502执行保1650号
关于申请人利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渭南市宏帆海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4)陕0502财保110号民事裁定书实施财产保全,2024年9月6日已对被申请人渭南市宏帆海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渭南市临渭区宏帆人和府共5套房屋过户手续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三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以保全完毕的方式结案。
承办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