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5)鄂0106民初4231号
原告:***,男,1989年1月27日出生,汉族,住武汉市洪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某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武昌区。
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中国某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某某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2月28日立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中国某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中国某某公司退还服务费5400元、承担诉讼费。事实与理由:2021年10月30日***到中国某某公司办理299元每月的5G新用户单产品橙分期业务,该业务为***在中国某某公司办理的第二个套餐业务,包含了宽度安装服务。2021年11月5日中国某某公司突然告知***同地址不能加装第二条宽带,***要求取消第一个套餐,中国某某公司不同意。2021年11月21日***联系中国某某公司,又被告知安装299元每月套餐中的宽带需要缴纳调试费以及预存话费120元。***同意预存话费,但因无处缴纳调试费,中国某某公司拒绝安装。2024年12月8日中国某某公司客服人员查询套餐内容后再次确认套餐内含有一条1000兆宽带。2021年至2024年期间,***多次联系中国某某公司,要求履行服务合同,中国某某公司没有安装宽带,签订合同时也没有充分告知***宽带服务要求,出现问题不及时解决。***现要求退还已缴纳服务费的一半的费用5400元。
被告中国某某公司辩称:2021年10月30日***办理“5G云套餐畅享299档套餐-5G新用户单产品橙分期”,该套餐包含:一是参加橙分期终端直降4251元活动,具体为中国某某公司向***每月返150元翼支付红包用于橙分期还款,协议期36个月。***办理该套餐后,仅以3349元购买了原价为7600元的华为mate40的手机,且该手机当时为紧俏货,不容易购买。二是100GB流量,1500分钟语音通话,国内接听免费,赠送来电显示和天翼云盘免费版和189邮箱等。该业务内容不包含安装宽带,中国某某公司已按照约定提供电信服务,***无权要求中国某某公司退还服务费。
经审理,本院查明如下事实:
原告***在被告中国某某公司处办理了199元的套餐业务,在家里已经安装了一条电信宽带。
中国某某公司又推出“5G云套餐畅享299元档-5G新用户单产品橙分期”业务,办理该业务的客户可以分期购买一部华为mate40手机。2021年10月30原告***与被告中国某某公司签订《中国电信用户入网协议(2021版)》《业务登记单》,约定***向中国某某公司订购“5G云套餐畅享299元档-5G新用户单产品橙分期”,其内容为:(一)套餐方案档位:299元,流量:100GB,语音:1500分钟,套外流量:3元/GB。(二)资费说明1.国内接听免费,赠达米电显示和天翼云盘-免费版+189邮箱免费版。2.套餐超出资费:(1)前100MB按0.03元/MB收费,达到100MB(3元)时,额外赠送用户924MB流量(即3元/1GB);流量超过1GB时,仍按上述原则(即每超出1GB按照3元/1GB收费)收费,以此类推。(2)国内通话:当月国内通话超出对应套餐档位所包含分钟数后,按国内0.15元/分钟计收,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3)国内短/彩信:0.1元/条。(三)副卡资费说明1.允许办理副卡。2.月功能费:10元/月/张,送来电显示及天翼云盘-免费版+189邮箱-免费版。3.生效规则及资费规则:副卡办理后立即生效,首月功能费按天折算,生效后即可共享主卡基础套餐内容。4.共享范围:主卡套餐内的流量和语音,主卡套餐外资费。5.原乐享/乐享家/飞Young/畅享主副卡用户:可变更为5G畅享套餐主副卡,副卡功能费及相关规则按照5G畅享套餐执行。6.停机保号/挂失停机:主副卡可以单独申请“停(复)机保号”、“挂失停(复)机”,同升级号码申请停复机流程;具体按照中国电信市场〔2014〕52号--《关于优化4G移动业务停、复机及上网卡套餐规则的通知》执行。7.信控/欠费停机:任何一个产品欠费停机,就关联其他产品停机,不受信用度等影响。(四)其他资费说明1.国内通话和接听免费范围不包括港澳台地区。2.手机上网流量仅限中国大陆境内使用,只适用于5G、4G、3G、2G,不区分5G、4G、3G、2G,不含WLAN(Wi-Fi)上网。3.适用于流量不清零规则。4.适用于预付费和后付费用户。5.可订购语音和短信等加装包,可订购流量加装包;不可订购流量提速包。6.可订购电信畅享合约;不可订购乐享4G合约。7.套餐迁转规则:4G套餐用户也可迁转至5G畅享套餐,次月生效。8.上网当月套餐外流量消费600元及600元的倍数则断网,次月初自动开通,如果客户当月申请继续使用,则继续提供服务,按照套外资费收费。套餐外流量消费费用包含按套餐外资费收取的上网流量费,不含用户订购的定向、闲时等各种流量包功能费。在协议期36个月内逐月偿还终端款和服务。
协议签订后,中国某某公司交付***一部华为mate40的手机,为其开通手机号180****9842,***按照约定每月支付中国某某公司服务费299元左右,支付36个月,共计支付10800元。
2021年11月5日***拨打10000中国电信客服电话,要求客服人员确认“199套餐有宽带,现在299套餐也有宽带”,中国电信客服人员告知“199套餐有宽带,299套餐没有宽带,如果加装宽带,额外加600元/年”。***回复“你们电信告知同地址不能加装第二条宽带,我要求取消之前一个套餐,就是取消第一个套餐的宽带,但你们说不行”。中国电信客服人员告知“是的,电信内部不允许一装一拆,否则对营业厅有考核”。
2024年11月12日“5G云套餐畅享299元档-5G新用户单产品橙分期”业务的36个月的协议期已经届满,***拨打10000中国电信客服电话,询问安装宽带事宜。中国电信客服人员告知“299的套餐如果安装宽带,需要缴纳调试费用108元、10元一个月费用以及预存话费120元”。***回复“缴费没说不交,预存话费何止120元?是电信不给安装”。2024年12月8日***拨打10000中国电信客服电话,在三十分钟余分钟的通话时间内,反复询问“我的299套餐里有没有一条1000兆宽带”。中国电信客服人员告知“套餐里的确是有1000兆的宽带”。***回复“是因为我当时没有报装,所以没有给我安装,对不对,是或者不是”。中国电信客服人员回复“是的”。
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交的《业务登记单》《发票》《通话录音》,被告中国某某公司提交的《业务登记单》《中国电信用户入网协议(2021版)》、《橙分期业务告知书》、《红包返利明细》,以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证明。
本院认为,《中国电信用户入网协议(2021版)》《业务登记单》没有约定中国某某公司负有为***安装宽带的义务。根据中国电信客服人员回复,“5G云套餐畅享299元档-5G新用户单产品橙分期”业务可以安装宽带,但***应当额外支付费用,***没有额外支付费用,无权要求中国某某公司安装宽带、提供宽带服务。
***交付的10800元是中国某某公司提供的流量、语音、短/彩信、来电显示等服务,以及一部Mate40手机对应的价款,而非安装宽带、提供宽带服务的价款,对***基于宽带没有安装,要求退还一半的该项费用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