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784执保90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潍坊双诚防腐保温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沧州联海化工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案件中,根据(2021)鲁0784民初1477号民事裁定所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对被申请人沧州联海化工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冻结金额合计100000.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2021)鲁0784执保909号执行裁定已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