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

某某、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豫0902民初2142号 原告:***,男,汉族,1991年3月5日出生,住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住所地:濮阳市开州路与中原路交叉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7891778064。 原告***与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3日受理后,经本院明示,原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纳诉讼费。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翟 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