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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陕0702执保899号 申请保全人汉中市汉台区华夏凯莱建材经营部与被保全人陕西省泰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加工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4)陕0702民初39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2024年9月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实施,申请执行标的220000元,本院同日立案转执行办理。现将执行情况通知如下: 执行局依法解除对陕西省泰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长安路支行6100××××9709账户的冻结措施,解除金额为220000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4)陕0702执保899号案件的执行实施完毕,于2024年9月5日结案。 zdqz 二〇二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