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某固混凝土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812执保130号
关于申请人重庆***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2022)鲁0812执保130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2)鲁0812民初1579号],本案保全完毕,申请保全人民币21572629.73元,实际保全人民币21572629.73元,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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