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云某某与榆林市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3)靖法执字第00050号 申请执行人云某某,男,汉族,榆林市公路局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养护工,住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县镰刀湾乡。 被执行人榆林市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某某,任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云某某与被执行人榆林市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云某某于2013年3月19日向本院书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准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靖边县人民法院(2012)靖民初字第0140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书记员高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