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783执523号
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鑫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鑫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72599.3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82725.38元。本院已于2020年7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至此,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鲁07民终5096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