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泰瑞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内蒙古泰瑞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内2222执2821号 申请执行人***,男,蒙古族,1968年7月23日出生人,个体户,住内蒙古通辽市。 被执行人内蒙古泰瑞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内蒙古泰瑞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科右中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内2222民初500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9月1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科右中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内2222民初500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