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306执保1084号
申请人:***(曾用名***),女,2003年3月11日出生,汉族,现住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被申请人:***橙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南侧金钻名座1写字楼办公18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MA76GUMA6J。
法定代表人:**,经理。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橙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6月25日作出(2023)鲁0306财保9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橙科技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39655.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橙科技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39655.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