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宇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浙江嘉宇建设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5)浙0424执3956号 甲 乙: 申请执行人甲与被执行人乙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金额19620元。本院于2025年10月16日立案执行。经执行,被执行人乙已履行欠款19814元,并缴纳本案执行费194元,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