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04执974号
吉林省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吉林省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吉01民终842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经本院强制执行,本案执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