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京0116执1324号
申请执行人:***,女,1999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乐至县。
被执行人:北京恒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怀柔区迎宾南路11号五幢二层2213室。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北京恒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执行。
终结执行的案件,申请条件具备时,申请人可以向本院恢复本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