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建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铜陵建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某某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皖0706执738号
申请执行人:铜陵建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观湖大道169号。
法定代表人:黄玉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建庭,该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男,1963年5月2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
本院在执行铜陵建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经查询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同意案件终结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皖0706执73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陈非凡
审判员  王国祥
审判员  吴义进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
书记员  查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