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991执保222号
保全申请人:***开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法务部。
被申请人:河北恒正成套变压器有限公司,住所地,保定市满城区***镇决堤村。
委托诉讼代理人:**。
本院在审理保全申请人***开电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北恒正成套变压器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中,作出(2019)鲁0991财保205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河北恒正成套变压器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10748.2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